县级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属于国家机关,承办有关业务,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属于行员。国家编委只给了人民银行总行的员工国家公务员编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行的行员制。《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