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继承。
我国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用于医疗支出,可以结转和继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账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