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了解法理学流派的基本脉络
本科初入法门之时,大家基本都会先从冯象的《政法笔记》、苏力的《送法下乡》、刘星的《西窗法雨》等通俗读本入手,初步领略法学门径。同时可以做一些思想史的铺垫,思想史有助于我们尽快形成古今思想的“知识树”。例如阅读萨拜因的《政治学说史》、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史》,以及葛兆光的《中国思想史》或者汪晖的《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等;或者阅读法律思想史方面的作品。
结合考研点评:学习法理学本无捷径可言,虽然从教材的角度大家一般都是从“教科书”的顺序从“法的概念”开始学习,但是思想史的梳理却是法理学的基本功。当然,由于时间关系,大家不可能每个人重回大一而进行漫无边际的阅读,从考研角度出发我们提供如下建议:对于初入法门的同学而言,我们建议大家首先阅读导论、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虽然这部分在考试中并非重点,但是对理解重点知识起到不可替代的前理解的作用),对法理学中的知识模块、历史脉络、学派划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只有在这样的基本功之上才能更加理解晦涩的概念。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长青。
二、具备问题意识,与部门法互动
将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多少有些坚硬的法律文本接受下来,并深掘法条背后的逻辑链,寻找到法律能够自我融洽的“创制性智慧”。然后,你就可以带着问题意识展开阅读。当然,问题是,我们的“问题意识”从哪里来?这是很多同学都问过这个问题。这涉及第二个方面。
结合考研点评:法理学需要与部门法互动,因此我们在备考考研应用法学以及法考中所接触到的大量案例和部门法理论都对于理解法理学有很深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