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负责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信用建设、政策评估等工作。
3.
承担道路客运、城市出租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货运、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中的证件发放、信誉考核、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