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找到案子的执行法官,领取执行款发放审批表,法官检查后并在上面签字;
2、报经执行局局长或主管院领导批准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签字后,执行单据交还给执行法官;
3、法院执行款发放完成。
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或者依职权查询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会对保全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之后制作执行分配方案送达申请执行人。
在申请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无异议后,法院会将执行款划入申请执行人确认的银行账户中,一般两周左右的时间可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