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工伤六级退休后旧伤复发,需要进行再次鉴定,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例如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
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
企业保险科组织医院专家认定,依据历史上受伤的部位,认定旧伤是否治愈、是否复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鉴定,并颁发鉴定证明。
以上是老工伤六级退休旧伤复发申请再次鉴定的程序,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