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5%予以支付。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符合门诊慢性病治疗目录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70%予以支付。
二、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有提高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由10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两种及以上病种由1500元/人·年提高到3000元/人·年。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由500元/人·年提高到1000元/人·年,两种及以上病种由800元/人·年提高到15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