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误
原因:首先,计时12小时x7个工日等于84小时,而不是48小时。
其次,42小时÷2等于21小时,而不是48小时。
因此,平均44小时的计算方式也是错误的。
内容延伸:正确的计算方式应该是(12小时x7个工日)÷2 = 42小时,这是总时间的一半,因此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2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简单的平均时间,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加班或弹性工作时间等情况,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