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家发给消费者的产品是残次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且最低为五百元。
如果商家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并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商家进行更高额度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