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用海补偿标准:海域使用补偿费包括海域补偿费、海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种苗补偿费。
1.海域补偿费:筏式养殖为4500元/亩、滩涂养殖为6000元/亩。
2.海上附着物补偿费:本办法有规定的具体按附件1标准执行,未涉及的养殖类型,海上附着物根据养殖现状调查,按评估价审核认定补偿。
3.种苗补偿费:按贝类和藻类进行补偿,具体按附件1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