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消防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三大十二方面。
三大指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大、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
十二方面: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集聚场所。
2、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电、通信枢纽等主要场所。
3、政府首脑机关。
4、重要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
5、高层办公楼、商业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6、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以及重要的文物与建筑。
7、底下铁道以及其他底下公共建筑。
8、粮、棉、木材、百货等物品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垛。
10、大型油库、危险油库、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单位。
1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主要场所和工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