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
2、根据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将我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3、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