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