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投资项目通常在后期不会转为私企,因为它们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控制的投资机构发起和监管。这些项目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福祉的需求,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即使城市投资项目进行私有化,也往往是由政府与私人合作的形式,而不是完全转为私企。因此,城市投资项目一般不会转为私企,因为它们的性质决定了它们通常需要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实体来提供监管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