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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时间:2025-04-13 16:16:04
答案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疾病起付标准金为每年500,起付标准金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甲类费用70%,乙类费用先行按规定自负部分费用后按报销比例支付。门诊慢性疾病实行限额管理,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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