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通常用于核算企业除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有时员工会因为工作需要先垫付一些费用,例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这些费用需要后续进行报销。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将员工垫付的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等待员工提交报销申请后再进行冲销。
因此,报销费用是其他应收款的一种常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