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目的是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方面的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1。
不适用于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责任的落实及其监督管理1。
锅炉使用单位要求:
应当依法配备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1。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锅炉使用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建立并落实锅炉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1。
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应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发现事故隐患时立即处理并报告1。
锅炉安全总监和锅炉安全员的要求:
应具备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锅炉安全使用要求的能力1。
应具备识别和防控锅炉使用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1。
应具备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1。
应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