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4时叫做丑时。古代时间以夜半为起点,每两个时辰为一个时,共12个时辰,分别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丑时的时间为23:00-01:00,是一天的第二个时辰。古人很重视时间的划分,将一天划分为多个时辰,以便于准确把握时间和生活安排。
在《易经》中也有“丑日乃剥之始也”之说,意为丑时是开始“剥”的时候,象征着事物的终结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