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条件
(1)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含)至2003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
(2)优先招录盘锦户籍的解放军、武警和消防正常退役人员,缺额从社会报名人员中择优招录;
(3)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