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移民总局出台新规定,将对逾期滞留的外国人给予每日500泰铢(约合15.4美元)、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泰铢(约合614美元)的罚款,同时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附加惩罚措施。
根据规定,若当事人主动向移民局自首,逾期90天至1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年内禁止入境;逾期1年至3年者,自出境之日起3年内禁止入境;逾期3年至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内禁止入境;逾期超过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内禁止入境。
若当事人未自首而被移民局抓获,逾期1年以下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内禁止入境;逾期1年以上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内禁止入境。
对于逾期滞留、离开泰国时未满18周岁的外国人,仅将被处予罚款,而免于其他附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