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的村医不可以继续行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所以,60岁以上的村医应该退休,不再继续行医。但是,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