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规定。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3条,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的,应当依照还款计划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逾期之日起可以按照借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的标准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
同时,不得采取威胁、恐吓、侮辱、诋毁、非法拘禁等手段催收逾期债务,若借款人已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催收行为应及时停止。
此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网贷逾期催收的监管,防止催收人员采取不合法手段进行催收。
同时,对于借款人来说也提醒其在借款前仔细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避免不必要的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