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瓦之争,也被称为“达娃之争”,是一场涉及中国乳制品行业的重要商业纠纷。这个案例主要涉及到两家公司:中国乳制品巨头蒙牛乳业和法国达能集团。
概述:
合资公司成立:在2004年,蒙牛乳业与法国达能集团、香港丹尼斯克公司共同成立了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简称蒙牛眉山)。其中,蒙牛乳业持股49%,达能持股46%,丹尼斯克持股5%。
股权转让:在2006年,蒙牛乳业与达能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蒙牛以1.5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了达能在蒙牛眉山的全部股权,并支付了5000万港元作为品牌使用费。
纠纷产生:然而,在2011年,达能突然向蒙牛提起诉讼,声称蒙牛在收购股权和品牌使用费方面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蒙牛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诉讼:此案经过多次开庭和审理,最终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蒙牛在股权转让和品牌使用费方面不存在欺诈行为,驳回了达能的诉讼请求。
影响:
达瓦之争对中国乳制品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这场纠纷暴露了中外企业在合作中可能存在的文化差异和信任问题。其次,这场诉讼也引发了人们对商业诚信和法治环境的关注。最后,这个案例也为中国乳制品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总的来说,达瓦之争是一场涉及中国乳制品行业的重要商业纠纷,不仅涉及到了蒙牛和达能两家公司的利益,也引发了人们对商业诚信和法治环境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