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好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赁合同以及企业法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在线申请: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服务大厅”中找到“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纸质材料提交给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请注意,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宁波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同时,场租补贴的标准是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由属地财政予以补贴,享受期限每次不超过12个月,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如果创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场租补贴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