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卫生院报销6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三级医院报销30%。
4、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二、大病报销比例
1、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三、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四、年龄比例
1、65岁住院报销也有百分之70以上。
2、70岁及以上至89岁,报销比例为90%起;
3、90岁及以上报销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