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果下来后原告一直不来拿结果,仲裁庭应当立即履行送达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作为当事人,本方可以提醒仲裁庭认真履行其法定的义务,否则可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