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社保证明已经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再需要公章的加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子签名完成的行政机关的电子文件,与使用公章完成的行政机关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社保证明依照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完成,已经具备了公文的法定效力,所以不再需要用纸质公章加盖。
这样有效地提高了对社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并且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社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