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四部分“继承、赠与”中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不能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而聚会,如有聚会须公开并应以均等分配财产为原则。聚会时不得另行部分继承遗产。如有聚会,其行为不足以约束其他继承人。
赠与的规定中,受赠人在受领赠与财产时必须当面进行,不得违反受赠人意愿,聚会分配赠与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