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存在一些风险。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风险:
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
2.出卖人反悔出售房屋的风险。
3.一房二卖的风险。
4.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的风险。
此外,根据《公证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即使进行了公证,也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实际拥有产权。因此,如果买方不配合过户,只公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建议在卖房时明确约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方式,并确保买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方要求公证不过户,可以考虑要求买方支付一定的押金来保证银行卡安全和后期过户延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