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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买方全款要求公示不过户对卖方有风险吗
时间:2025-04-15 15:21:36
答案

确实存在一些风险。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风险:

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

2.出卖人反悔出售房屋的风险。

3.一房二卖的风险。

4.房屋被法院冻结查封的风险。

此外,根据《公证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即使进行了公证,也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实际拥有产权。因此,如果买方不配合过户,只公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建议在卖房时明确约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方式,并确保买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方要求公证不过户,可以考虑要求买方支付一定的押金来保证银行安全后期过户延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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