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珠宝玉石的命名受到国家标准的规范。根据《珠宝玉石名称》(GB/T 16552-2010)的规定,珠宝玉石可以分为天然珠宝玉石和人工珠宝玉石两大类,并且根据不同的特点和成分进行分类和命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珠宝玉石分类和命名的国家规定:
1. **天然珠宝玉石**:包括宝石、玉石和有机宝石。例如,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和田玉、珍珠等。
2. **人工珠宝玉石**:包括合成宝石、人造宝石、再生宝石等。例如,合成钻石、人造蓝宝石、再生珍珠等。
3. **宝石的命名**:通常根据宝石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特性进行命名,如“钻石”是指由碳元素组成的宝石,“红宝石”是指红色调的刚玉宝石。
4. **玉石的命名**:玉石通常根据其产地和特有的矿物成分进行命名,如“翡翠”特指产自缅甸的硬玉,“和田玉”指产自中国新疆的和田地区的软玉。
5. **有机宝石的命名**:包括珍珠、琥珀、珊瑚等,通常根据其来源和性质进行命名。
6. **特殊命名规则**:对于一些特殊的珠宝玉石,如含有地名、人名或品牌名的珠宝玉石,其命名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7. **禁止使用的名称**:一些名称在珠宝玉石行业中是被禁止使用的,如“人造钻石”不能用于命名合成钻石,以避免与天然钻石混淆。
请注意,珠宝玉石的命名应当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以确保消费者和业内人士能够正确理解和识别不同的珠宝玉石。在命名时,还应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或混淆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