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过户
1.看房人填写看房确认书。
2.卖房人填写卖房委托书。
3.买卖双方看房洽谈满意后,签订购房合同,买方交订金。
4.买方带好身份证,准备购房款;卖方带好身份证、房产证及有关证件,自建房带上土地证原件,商品房无需提供土地证。双方带好核对复印件。
5.买卖双方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6.确认户口迁出,在新房产证出来后进行水电气过户。
7.结清所有费用后,卖方交房给买方,过户成功。
二、房屋赠予过户
1.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办理赠与公证,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缴纳税费。
3.出新房产证。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房屋赠予过户成功。
房屋继承过户
1.准备证明资料。
2.到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注销户籍。
3.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4.通过房屋评估公司对房屋实地考察,根据房屋情况和市场价格给出房屋价格评估。
5.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公证处,如有共同继承人的须一同到场办理继承公证书。
6.以上资料都准备齐全后,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办理产权。中间会要求办理人去办理税费等相关费用。房屋继承过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