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退(因严重违纪而辞退)、预告辞退;
3、除名:是只适用于劳动者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而作的行政处理;
4、承担经济责任:扣工资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