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公积金断交后补缴并不算作连续缴纳。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因故未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经补缴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的行为。
对于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之一就是公积金需连续缴纳一定期限,补缴的部分不能算作连续缴纳。如果公积金断交后补缴,可能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为了确保公积金贷款的申请顺利进行,建议您避免公积金断交。如果您确实遇到了公积金断交的情况,请及时向单位咨询补缴事宜,并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