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安全带的法律规定为: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如果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不系安全带,会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乘车人不系的,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