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直教师补差性绩效是一种针对教师业绩的奖励制度,旨在促进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向着高质量、高水平的方向发展。
该制度综合考虑了教师在教学、科研、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贡献,对合格、优秀、先进等级的教师给予不同的奖励,鼓励他们在教育行业中不断提升自身水平和贡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