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对正宗二字,广告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您的产品确实是正宗的产品的话一般来说是可以写的,并不违反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