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当庭再举证,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如果确有必要,应由申请证人出庭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庭提交证据12。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证人当庭提交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当予以准许1。但是,当庭举证的内容必须要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且必须对自己举证的内容包括证据材料等的真实性作出保障,否则法院对于举证的内容有权作出不予认可的决定3。此外,当事人需要经过法庭的许可,才能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4。因此,被起诉了是否可以当庭再举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