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在 5-9 年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 3 元;
教龄在 10-14 年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 5 元;
教龄在 15-19 年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 7 元;
教龄在 20 年以上的,每月发放教龄津贴 10 元。
二、教龄津贴发放对象
教龄津贴适用于我国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
三、教龄津贴计算及发放
教龄津贴计算:教龄是指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连续累计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教龄津贴的计算基数为每月工资总额,按照实际教龄发放。
教龄津贴发放:教龄津贴按月发放,纳入工资总额,与工资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