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离职原因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期满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终止的。
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请注意,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并且同时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以及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的要求,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最后,建议您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沟通清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更多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