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1、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不全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一般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但赔偿超出限额的,是由责任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