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提取申请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2份。
2、职工将领取的«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后,经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在银行预留印鉴章。
3、职工本人或委托经办人持核实后的相关资料及«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部办理。
4、职工调动的,应由原单位经办人在职工停薪当月向管理部报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职工调入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与原单位开户银行为同行的,管理部经办人做作内部转移,职工调入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与原单位开户银行为不同行的,管理部经办人做销户转移。
5、管理部经办人对单位退休、辞职、解聘等销户情况的,需核对当前该职工单位是否正常按时缴交,如有销户时单位有欠缴的需告知职工本人,待单位补缴后再作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