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定点医院:
成功认定慢性病后,您可以指定一个定点医院。
每个月按时到该医院开药。
就诊流程: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定点的医院办理就诊卡。
到医院的慢性病门诊开具用药处方。
到门诊收费窗口结算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使用医保:
被保险人认定后,从下月开始享受本季度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
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在指定慢性病药房购买药品。
电子凭证使用:
在医保综合界面里,点击医保电子凭证。
在医保电子凭证界面里,点击立即使用,以便更便捷地使用医保服务。
注意事项:
治疗有效期之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医疗或购药费用按季度结算,特殊疾病和慢性疾病的治疗不得累计或结转。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步骤可以帮助您顺利完成慢性病申请后的相关操作,享受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