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过渡性养老金结算分为两方面。
1、先按本人1992底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2%。
2、再按照本人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时,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应的“虚账实记”总额除以120,计算出一个金额。
最后,将上述两者相加,得出过渡性养老金计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