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夫妻双方需满足特定年龄要求,干部身份的男性需满60周岁,女性需满55周岁;工人身份的男性需满55周岁,女性需满50周岁。申请人需已达到离休或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所在省、市、(县)无子女。如果一方已过世,需提供死亡证明12。
审批程序。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如果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设有户政大厅,则必须到户政大厅提交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和市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落户12。
所需证件。包括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等1。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户口同省不同市,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携带相关证件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审批后,可以通过网上迁移或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3。
以上步骤涵盖了北京夫妻投靠落户的主要流程,但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